港聞
入境旅客機場被揭攜逾5萬支未完稅香煙 判囚六個月兼罰3,000元
一名入境旅客因進口未完稅香煙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5月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六個月及罰款3,000元。
海關人員昨日(5月14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34歲抵港男旅客,並在其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50,190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205,800元,應課稅值約165,900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
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應課稅品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七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私煙活動。
本篇報導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處《香港政府新聞網》發佈內容改寫而成,文字及圖片取材自香港政府新聞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