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兩入境男旅客帶未完稅香煙 西九龍法院判囚罰款
兩名分別三十二歲和四十二歲的入境男旅客,因進口未完稅香煙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九月七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各被判處監禁十個月和罰款二千元。
海關人員分別於九月五日及九月六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兩人,並在他們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十三萬一千一百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二十六萬元,應課稅值約二萬五千元。該兩名旅客隨即被捕。
根據《應課稅品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私煙活動。

來源:《香港政府新聞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