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

三宗僭建不拆累罰25萬 耐火結構受損凸顯樓宇安全風險

屋宇署於7月31日公布,三名業主因沒有遵從根據《建築物條例》發出的清拆令,早前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定罪,合共被判罰251,000元。三宗個案分別涉及尖沙咀樂道、觀塘輔仁街及油麻地碧街的商住大廈,均關乎未經批准的加建工程。事件提醒業主及住戶,樓宇結構、逃生安排和公用地方安全不應因僭建或拖延處理而被忽視。

尖沙咀樂道個案涉及天井加建搭建物、拆除部分橫樑及在樓板開鑿洞口。屋宇署曾向業主發出兩張清拆令,業主早前被檢控及定罪後仍未履行命令,因而面對第二次檢控,最終被判罰139,950元,當中89,950元屬罪行持續日數的罰款。這宗個案反映,涉及樓宇構件的未經批准工程如未按要求糾正,可面對持續執法後果。

觀塘輔仁街個案涉及商住大廈平台上的加建搭建物,業主被判罰59,900元;油麻地碧街個案則涉及閣樓加建樓板、拆除閣樓樓梯,以及在樓梯圍牆開鑿門口。後者涉及影響樓宇耐火結構,業主被判罰51,150元,其中41,150元同樣屬持續違例日數的罰款。耐火結構與逃生路徑關乎大廈發生火警時的安全安排,住戶對樓宇公共安全有疑問時,宜及早向相關部門或專業人士查詢。

區議員李超宇指屋宇安全關乎居民日常起居及整個社區的安危。政府部門依法跟進和持續執法,有助及早消除潛在風險,保障住戶和公眾安全,惟確實部分舊樓業主未必熟悉命令內容、工程程序和申請支援的渠道,容易因資訊不足而延誤處理。因此在嚴格執法以外,政府亦可加強向法團、業主和住戶提供清晰指引,協助他們及早理解責任、尋找合資格專業人士,並按要求完成改善工程。

根據《建築物條例》,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清拆令,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萬元及監禁一年;罪行持續期間,亦可按日另處最高20,000元罰款。屋宇署表示,僭建物可導致嚴重後果,業主必須盡快遵從清拆令;對持續未有遵從命令的業主,署方會繼續嚴厲執法,包括再次提出檢控。

相關文章

Back to top butt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