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入境本地女旅客藏逾千七支未完稅香煙 粉嶺裁判法院判監四星期及罰款一千元
一名入境本地女旅客早前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被海關人員於背囊內檢獲一千七百一十一支未完稅香煙,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八月四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四星期及罰款一千元。
海關人員在五月二十九日於落馬洲支線管制站截查該名年約十四歲抵港女旅客,在其背囊內檢獲涉案香煙,估計市值約七千三百元,應課稅價值約五千三百元,女旅客其後被捕。
海關表示歡迎是次判刑,認為監禁刑罰具阻嚇作用,並反映有關罪行的嚴重性,提醒根據《應課稅品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
市民可透過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犯罪舉報專用電郵地址(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私煙活動。
來源:《香港政府新聞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