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中國籍女旅客管有未完稅香煙判監四星期
一名四十二歲中國籍女旅客早前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被海關人員截查,海關人員在其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二千六百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一萬零六百元,應課稅值約八千五百元。該名女旅客隨即被捕。
案件今日(六月二十六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該名女旅客因管有未完稅香煙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被判處監禁四星期。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指即使旅客屬初犯,亦可能被判處監禁,而有關刑罰具阻嚇作用,並反映罪行的嚴重性,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應課稅品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私煙活動。
本篇報導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處《香港政府新聞網》發佈內容改寫而成,文字及圖片取材自香港政府新聞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