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一名入境旅客管有未完稅雪茄罪成判囚
一名入境旅客因管有未完稅雪茄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5月25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80日及罰款1,000元。
海關人員於5月22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41歲抵港男旅客,並在他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約8.7公斤未完稅雪茄,估計市值約33萬1,000元,應課稅值約3萬7,000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指監禁刑罰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條例》,雪茄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未完稅雪茄,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私煙活動。
本篇報導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處《香港政府新聞網》發佈內容改寫而成,文字及圖片取材自香港政府新聞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