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機場檢獲約三萬一千七百支未完稅煙 入境男旅客判囚三個月
一名入境男旅客因進口未完稅香煙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三個月及罰款二千元。
海關人員於七月二十九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十三歲抵港內地男旅客,並在他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約三萬一千七百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十四萬二千二百元,應課稅值約十萬零四百元。
該名旅客隨即被捕。海關表示歡迎判刑,並指出監禁刑罰具阻嚇作用,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海關提醒,根據《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
來源:《香港政府新聞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