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31歲入境女子藏未完稅香煙 粉嶺裁判法院判監六個月兼罰款
一名31歲本地女子今年5月在翠湖管制站入境時被海關在個人行李檢獲一包未完稅香煙,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7月21日)於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判監禁六個月及罰款一千元。
案件中涉案香煙估計市值約四千一百元,應課稅值約三千三百元。該名女子其後被捕及被起訴,罪名包括管有未完稅香煙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
海關表示,今次判刑反映即使屬初犯亦可能被判監禁,相關刑罰具阻嚇作用,並顯示有關罪行的嚴重性。根據《應課稅品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如在未繳稅情況下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
市民如懷疑涉及私煙活動,可透過海關24小時熱線182 8080、犯罪舉報專用電郵地址或網上表格提供資料。
來源:《香港政府新聞網》



